为一个区域设立空气质量目标

3.7 执行空气质量计划

3.7.11 英国空气质量管理系统
3.7.11.1概述

跟美国类似,英国也把它们的环境执行义务分到了很多不同的组里面。一组是环境机构。“它们是英格兰和威尔士最大的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机构,它们在1995年的《环境法案》下设立,并且被赋予了某些责任和权力。它们是公共机构——大约60%的资金来自于政府,其余的大部分资金来自于各类收费方案。它们是独立的机构,但它们与政府紧密合作来使环境得到可能的最好的结果”(《我们做什么》,2008)英格兰的环境机构不只是强调空气质量的问题,它们保护人民免受洪水;它们与工业界一起保护环境和人们健康;它们集中关注可能对环境更加危险的公司;它们指导公司更加有效的利用资源;它们对那些不认真执行自己的环境职责的人或公司采取措施;它们照顾野生动物;它们帮助人们从其环境中得到最多的东西;它们与农民一起工作;它们影响到政府、工业和地方当局以便制定出环境优先顺序。



3.7.11.2英国环境机构以及它们的执行与起诉政策

当使用追索权的时候,环境机构有很多种选择。“可以使用的权力包括执行通知和工作通知(这种情况下违规是可以避免的或者需要纠正),禁止通知(这种情况下会有迫在眉睫的严重环境污染的危险),暂停或者撤回环境许可证,改变许可证条件,禁令并且执行补救性工作。在机构执行了补救性工作的情况下,它将会让那些应该负责任的人支付所有的成本”(《执行与起诉政策》,2008)。当起诉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时,机构就会选择以上这些措施。讲得更清楚就是“一个警告,它是犯罪人对他们所做的犯罪事实的书面承认,它只会当起诉在正当的进行时才可以被使用。如果犯罪人被一个相应的犯罪事实定罪的话,该警告就可以引起法院的注意。在环境机构看来,警告是一种书面宣告,犯人承认已经犯了罪。该警告将会被记录下来,并且在接下来的诉讼中可能会被参考到”(《执行与起诉政策》,2008)。

除了这些更加微小的执行措施,环境机构也有权力去起诉那些它们认为在环境方面犯了足够严重的罪的公司或者个人。在这些情况下,环境机构将会把罪行提交到治安法院。或者如果罪行足够严重,环境机构可能会要求将案例提交到更高的法院:刑事法院。法院有能力给出没有限度的罚款,而且更高级的法院能把犯罪人送进监狱。法院可能的惩罚例子包括:“治安法院,判刑最高6个月;刑事法院,判刑最高5年和/或无限额度的罚款。环境机构通常会寻找方法把它们调查和法庭诉讼所花的钱拿回来”(《执行与起诉政策》,2008)。截至2006年,威尔士环境机构努力将2万英镑的罚款提升到5万英镑,并且将6个月的刑期延长到12个月。接下来这些情况就是环境机构通常会起诉的例子,只要它们有足够的证据的话:“1.事故或者违规对环境具有严重的后果,或者它们有可能会产生这样的后果。2.在进行操作但是没有相关的许可证。3.过分的或者持续的违反规章条件。4.没有,或者没有充分地遵守正式补救措施的要求。5.不顾一切的漠视管理或者质量标准。6.在没有合适的理由下不提供信息,或者故意地、不顾一切地提供虚假的、或者误导的信息。7.阻碍环境机构的员工。8.假冒环境机构的员工”(《执行与起诉政策》,2008)。

最后,环境机构不是负责执行的唯一机构。如果除了环境机构之外,有另一家机构也有能力来起诉犯罪人,两个机构将会在一起工作以避免矛盾。



3.7.11.3 DEFRA(环境部、食品部、农村事务部)以及它们的执行政策

Defra是另外的一个机构,其目的是为了使英格兰的总体环境变得更好。它们负责环保、食品生产和标准、农业、渔业和农村社会。空气质量、气候变化和能源都是Defra努力在保护的一部分。对于气候变化和能源,Defra的兴趣在如下这些方面,“在国内和国际上做出所有可能的贡献,来强调气候变化和采用不可持续性能源从长远上看所带来的危害,并且确保在恰当的减轻那些已经不可避免的后果”(《气候变化和能源》,2005)。Defra与英格兰的地方空气质量管理(LAQM)组一起工作。LAQM的工作就是评估目前和未来的空气质量,帮助当地达到空气质量的目标,这些活动都会被Defra所监督。Defra与LAQM在一起工作是出于执行规章的目的。

关于执行规章,Defra跟环境机构一样,也有能力对违规人采取行动,一直到对其起诉。然而,在起诉之前,Defra可以发放一些类型的通知,用以帮助违规人走入正轨。一种通知就是执行通知。“规章24允许地方当局发放执行通知,如果它认为经营者已经、正在或者将要违反任何一条许可证的条件的话,而且允许它将设施改回到遵守各条件的状态”(“第28章:执行”,2003)。如果违规者没能遵守通知,他们将会被处以罚款或者送进监狱,这根据他们所犯罪行的严重性。第二类的通知就是暂停通知。“如果在地方当局看来,操作一台设施会导致迫在眉睫的严重污染的危险的话,当局必须根据规章25发放暂停通知,除非当局准备根据规章26来对违规者采取行动(调节者有权力来阻止或者补救污染)……如果经营者继续在操作有问题的设备,而且该设备的一部分已经被暂停了的话,通知就被违反了。当经营者已经采取了通知所需要的补救措施的时候,地方当局必须撤销暂停通知。当局可以在任何时候撤销暂停通知”(“第28章:执行”,2003)。作为另一种选择,Defra也可以对设备发放撤销通知。“根据规章21,地方当局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书面通知撤销许可证的一部分或者整个许可证,所做的就是发放一张撤销通知……该许可证就不再允许操作设备或者在设备上做任何的事情,(部分撤销的通知)根据在通知里面所讲述的……地方当局可以在任何合适的时候用撤销通知。在使用其它的执行工具都失败的情况下,撤销通知对于恰当地保护环境而言可能是合适的”(“第28章:执行”,2003)。最后,有一个正式警告。“在起诉不是采取行动中最合适的一个过程时,地方当局应该考虑发放一张正式警告,并且增加检查频率。就像定罪那样,地方当局必须将正式警告的细节记录在公开的登记处。经过5年以后,正式警告必须从登记处消除掉”(“第28章:执行”,2003)。

Defra认识到,可能在一些情况下,通知不是采取行动中最好的一个过程,此时可能需要更直接的行动。如果地方当局认为某一设备正在带来迫在眉睫的产生污染的危险的话,它们可以跳过暂停通知这一步,直接到设备地方并排除问题。“这可能是这么一种形式,比如,排除有问题的地方,或者制造安全的化学品,或者确保执行的是安全工作”(“第28章:执行”,2003)。如果某一设备带来了污染,地方当局可能会花经营者的钱来首先一步弥补该情况。然而,如果设备经营者能够证明没有迫在眉睫的严重污染的危险,或者地方当局向经营者征收的是非必须的开销,那么经营者不必支付这笔开销。

更多关于通知和违规的信息可以在http://www.defra.gov.uk/environment/ppc/localauth/pubs/guidance/manuals.htm 上找到,点击“manual”可以找到下列文件的全文:国务卿的指导:关于政策和A2、B安装步骤的总的指导手册。



3.7.11.4 DEFRA与LA-IPPC(地方当局的综合污染预防和控制)基于风险的方法

英国政府注意到如果对于那些产生最高环境威胁的设备监控得更紧密一些的话,这样做对国家有好处。因此,由Defra和LAQMs决定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来确定哪些公司实际上是最大的威胁。该方法将公司分为三类:高、中和低,根据它们的威胁程度。评估分为两大类,“环境影响评估(EIA),它考虑的是某一活动对环境潜在的影响,根据活动的类型、为了达到规章的条件设备所需要升级的程度、以及设备的地点。另一类是操作性能评估(OPA),它跟操作员处理该活动可能对环境带来的影响的能力高低有关”(“LA-IPPC基于风险的方法”,2005)。在这两大类方法里面,又有7个小组,每一组都有一个记分法。7个小组如下:“1.活动对固有环境的潜在影响,2.升级的进度,3.接受设备的灵敏度和邻近度,4.其它目标,5.符合性评估,6.监测、维护和记录,7.管理、培训和责任”(“LA-IPPC基于风险的方法”,2005)。出于执行的目的,符合性评估的分数非常有用。如果在评估之前的12个月里面有任何不满足符合性的事故发生了的话,那么风险分数就会升高。因此,对于那些证明在过去存在不遵守法规的公司,在以后要更小心的关注。

一旦最终分数确定下来之后,空气质量调节机构就会对每一套设备需要多少调节任务了解得更加清楚了。“调节任务指的是用来调节一件事情所需的时间,而且该时间跟这件事情的特点有关。时间包括了花在检查上的时间,以及在办公室准备检查、写报告和审核经营者提供的数据所花的时间。估计花在每一件事情上的平均调节时间每年50-70小时不等……注意,使用基于风险的方法并不是为了降低总的调节任务,而是为了将精力优先放在那些具有最大的环境污染风险的事情上”(“LA-IPPC基于风险的方法”,2005)。这种基于风险的方法在美国没有被使用。